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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本站

2021-08-30 1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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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作用和业务范围


一、主要职能和作用:


  1、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委派,制定和实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全过程进行日常管理。


 (1)组织实施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发布和受理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立项申报、课题评审工作;


 (3)检查、督促在研项目研究工作;


 (4)组织同行专家对规划项目最终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5)组织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和推广。


 (6)管理规划项目资助经费的拨付和使用;


 (7)收集和交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信息;


 (8)起草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相应规章。


  2、通过规划立项研究,推动我省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业务范围


  1、规划研究立项的范围为我省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包括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人教育、党校系统及各级党政机关的综合调研部门。规划项目申报对象为上述部门的科研人员以及其他理论工作者。


  2、协助组织全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并协助管理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


  三、社会影响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工作得到我省社科界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全省广大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规划项目的申报和研究。规划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宣传为我省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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