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 报 书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类 别
所 属 学 科
课 题 名 称
申 报 人 姓 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
申报人联系电话
填 表 日 期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制
(2023年2月)
申报人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报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坚持科研诚信。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报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有使用本申报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须用计算机填写。请严格按照本《填表说明》要求进行操作。
2.《申报书》报送一式3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活页》报送一式6份,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夹入《申报书》中。《活页》内容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单位姓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项目编号”栏不用填写。
5.“项目类别”栏内,请在下列项目类别中选择其一填写:“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智库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马工程专项”、“特色文化基地项目”、“重点领域基地项目”、“思政研究专项”、“网络文化研究专项”。两类基地项目请在封面页加括号注明基地名称。
6.项目“所属学科”栏内,请参考“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学科分类”表中相同相近学科领域选择填写,在数据表中填写项目研究方向。
7.“申报人姓名”栏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只能填写1人。
8.“申报人所在单位”栏,请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全称(单位及内设院系、中心等)。
9.“课题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切实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注意先后排序。批准立项后,表中人员未经申请批准不得随意增减、改动,否则不予办理结项。
10.“单位所属领域”请选择下面相应条目填写: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系统、军队院校、党政机关、其它。
11.填完《申报书》及《活页》后按规定时限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12.表中所列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已规定的内容不得改动。凡填写不全或不按要求填写的取消参评资格,申报材料自动作废。
省社科规划办通讯地址:长春市文化街48号,电话:0431-88904099、88904012。邮政编码:130051。
一、申报基础数据
课题名称 | ||||||||||||||||||||||
项目所属学科 | 研究方向 | 项目类别 | ||||||||||||||||||||
最终成果形式 | A、系列化论文;B、研究报告;C、著作类。 | |||||||||||||||||||||
研究类型 | 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综合研究;D、其他研究。 |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身份证号 | ||||||||||||||||||||
申报人信息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最高 学历 | 最高 学位 | 专业 职称 | 行政 职务 | 本人所担任导师 (硕、博) | 单位所属领域 | ||||||||||||||
工作单位(用全称填写到院系所、中心,邮编) | ||||||||||||||||||||||
课题组成员信息 |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最高 学历 | 最高 学位 | 专业 职称 | 行政 职务 | 本人所担任 导师(硕、博) | 工作单位 | ||||||||||||||
二、课题设计论证
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本表内容与《活页》论证内容一致,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1. [选题依据] 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框架思路、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研究计划等。(框架 思路要列出研究提纲或目录) 3.[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4.[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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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基础
提示:本栏目必须如实填写,如核查出作假虚报,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 |||||
1.申报者本人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1-2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重点突出申报者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成果转化、服务决策及社会评价情况。(严禁直接或间接透漏申报者本人及所在单位信息,严禁填写涉密或不适宜公开发表的内容,要标注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合作成果要注明作者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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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者本人近年来已取得的相关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填5项以内)。 | |||||
序号 | 本人角色 | 报刊或出版社名称 | 发表或出版 时间 | 成果题目 | 全文 字数 |
1 | |||||
2 | |||||
3 | |||||
4 | |||||
5 | |||||
3.申报者本人近年来独立承担或参与完成的相关科研项目(限填5项以内)。 | |||||
序号 | 本人角色 | 立项年度 | 主管立项 部门名称 | 课题名称 | 完成 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注:代表性科研成果栏“本人角色”是指独著、第几位作者,其中代表性科研成果全部为论文形式的,相关论文在国内期刊首发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相关科研项目栏“本人角色”是指主持人、第几位参加者等。
四、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
提示: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本人承担的与本次申报研究内容相关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2018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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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费预算
申请总经费(万元) | |||||||||||
直接 费用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 (万元) | 内容 | |||||||
1 | 业务费 | ||||||||||
2 | 劳务费 | ||||||||||
3 | 设备费 | ||||||||||
间接费用(万元) | |||||||||||
直接费用年度经 费预算 | 年份 | 2023 年 | 2024年 | 2025年 | |||||||
金额(万元) | |||||||||||
外拨费用情况(无外拨费用无需填写) | 外拨直接费用(万元) | 外拨间接费用(万元) |
注:要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编制预算,间接费用基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40%。
六、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项目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立项后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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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意见
经学科专家组评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本课题被确立为2023年度吉
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立项批准经费 万元。
负责人签章: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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